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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罪犯罪构成的三阶层是什么

行贿罪犯罪构成的三阶层是什么
行贿罪犯罪构成三阶层
要件

随着近年深入的研究,张明楷最终采取了德国日本刑法的观点,采用犯罪构成三阶层学说:即犯罪构成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违法性是阐述客观要件以及排除客观上犯罪构成事由的,有责性是阐述主观要件以及排除主观方面犯罪构成事由的。并在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全面采用。

在07年的《刑法学》第三版里,犯罪构成该当性大部分划入违法性,也就是客观要件,小部分划入了有责性(主观要件)

所以,到09年为止,张明楷的观点一直是:犯罪构成是两要件:违法性和有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