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黑猪养殖购销合同 法录帮 法律 1.0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养殖合作社新政策税收优惠: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TAG标签:黑猪 合作社 购销 合同效力 合同 合同事务 养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