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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多点执业与非法行医

医师多点执业与非法行医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判决书等,注意:诉状不属于司法文书。司法活动中我们回答看见起诉书、判决书等文书,这些都是司法文书,司法文字贯穿了整个司法活动,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诉的时候需要起诉书,法院审理最后会依法作出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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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非法行医罪对当事人尤为重要,因为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非法行医罪就不应受到刑事处罚。在认定非法行医罪时,实际情况往往会更加复杂,所以您不妨请专业的刑事律师为您处理案件,毕竟律师从事了多年的法律工作,不管是理论上还是实务中都比你我更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