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贷款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是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债务的
一方出现丧失商业信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
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况等,或者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况。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