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卡里的钱怎么取消 法录帮 法律 1.61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哪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TAG标签:取消 劳动保障 劳动纠纷 北京 医保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