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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是怎样的

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是怎样的
行政确认的主要形式是怎样的
1、确定即对个人、组织法律地位与权力义务的确定。如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书中确定财产所有权,在颁发专利证书,商标专用权证书中确认专利权、商标权等等。
2、认可是行政主体对个人、组织已有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以及确认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承认和肯定。例如,对无效经济合同确认,企业性质的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证,等等。
3、证明即行政主体向其他人明确肯定被证明对象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或某种情况。例如学历学位证明,宅基地使用证明,居民身份、货物原产地证明,等等。
4、登记即行政主体应申请人申请,在政府有关登记簿册中记载向对方的某种情况或事实,并依法予以正式确认的行为。
5、批准即行政主体对相对方申请事项或某种法律行为,经审查后对符合法定条件者予以认可或同意的行为。
6、鉴证对某种法律关系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后确认或证明其效力的行为。
7、行政鉴定即行政主体对特定的法律事实或客体的性质、状态、质量等进行的客观分析。如纳税、审定鉴定、会计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