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分公司设立负责人任期几年

分公司设立负责人任期几年

在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人投入到创业中,而开公司是很多创业者的首选。开公司的第一步是了解公司设立流程,这可以让创业者取得一步先机,创立了公司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非法集资分公司负责人判几年


公司行为的非法集资,给老板打工的一个分公司负责人(事先知情)进入该公司四五个月,其分公司涉嫌金额100多万,但其本人只拿了七八万元钱是老板发的工资。已经被定为非法集资罪不是集资诈骗。

经过调查,公司集资来的钱大部分还在账上,因为公司老板在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总公司在另一个城市),另一个城市的公安机关不同意退部分钱给这个城市,现在公安机关正在协商这个问题。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刑?

如果知情的话,涉嫌集资诈骗罪,那数额属于特别巨大,应该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幅度量刑,当然还要看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而有上下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