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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规定
劳动合同签订与管理的规定是什么,怎么解释的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补偿标准)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