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运费结算单手写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 法录帮 法律 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工程运费结算单手写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1、结算单属于书证,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必须经过受案机关查证与原件相符,方可以成为证据。如无法查证的,不能作为证据。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及证据条件: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TAG标签:结算 手写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款纠纷 证据 复印件 运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