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的产假工资待遇 法录帮 法律 1.3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陕西产假工资待遇《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二稿)》明确,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10天假期,可以休13天婚假,产假在原有法定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了60天,参加孕前检查的,还可再增加10天产假。照此计算陕西产假工资待遇,参加了孕检的女职工如果其顺产一孩,可休产假天数为98天+70天共计168天产假,如果为剖宫产一孩,则再增加15天,一共可休183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TAG标签:产假 工资福利 劳动纠纷 工资待遇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