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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行政复议简易程序

交警行政复议简易程序
交警适用简易程序的处理程序

1、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在处理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但是有上述第六项、第七项情形之一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3、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了解到哪些事故是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相对来讲,简易程序要比普通程序简单一些,具体的处理程序,律师365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65的浙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