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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追偿包括人伤吗

代位追偿包括人伤吗
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代位继承有什么适用条件?

代位追偿包括人伤吗 第2张



说起代位继承,很多人都是不了解的,甚至还有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词的。其实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当中的一种情况。那么大家知道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吗?而适用代位继承的条件又有哪些?律师365小编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阐述



一、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包括哪些?


依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具有法定限定性。在确定代位继承人的范围时,应把握以下几点:


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具体而言,包括: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晚辈自然直系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二、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只有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若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则因继承已经开始,继承人只得自行继承,而不会发生代位继承。于此种情形下,如继承人尚未来得及实际接受遗产,只能发生转继承,而不发生代位继承。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依我国现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得为被代位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人,其他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人。也就是说,其他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未明确规定,在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下,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否代位继承。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因此,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是代位继承发生的一个条件。


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依我国现行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有代位继承权。因此,被代位人的其他亲属,例如,配偶、侄子女、儿媳或女婿等,都无代位继承权。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知,代为继承人的范围仅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而此时要想适用代位继承的话,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包括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等等。上文中小编给出的信息可能不够完善,您可能还需要更细致、更全面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对该问题还有什么疑问,敬请咨询我们律师365网的律师,为您进一步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