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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给子女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离婚前给子女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离婚前给子女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问题解析】
父母出资以子女的名义买房,意味着这套房子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因此,子女是房屋的产权所有人,该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分割。不过,虽然父母离婚时无权处分该房产,但父母离婚后,父母中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与子女共同生活在子女名下的房屋中。
父母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不能随意转让,除非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如生有重大疾病,出国留学等,即便是为了子女利益而出售或抵押房产,房产部门一般要求提供合法的证据(如对有关事项进行公证)。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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