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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行为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是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主体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