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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上使用他人商标

产品包装上使用他人商标
产品内包装产品使用他人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