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行政复议书

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行政复议书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一)需要的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所需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复印件、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提交新的证据材料(支持员工本人观点的,且之前工伤认定时未提供的材料);若是由单位申请行政复议,还需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原件。


(二)相关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2、《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