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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

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后出租房屋如何处理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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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公民要想出租房屋的,首先肯定是要拥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而要是属于二房东转租的话,则此时的法律风险就是比较大的。当然了,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明确规定了一些情况下的房屋是不能进行出租的,各位一定要小心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