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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指的是哪些犯罪

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指的是哪些犯罪
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指的是哪些犯罪
1、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是指渎职侵权的犯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指公务员,即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公安局的人员里面部分是公务员。公安局里面的领导岗位、人民警察岗位都是属于公务员。公安局内部还有文职人员,一般是事业编制,另外还有临时聘用人员,如协警、辅警等。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