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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期间工伤赔偿标准

劳务合同期间工伤赔偿标准
劳务合同期间工伤待遇谁承担

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此,劳动法相关法律专门对双重劳动关系、派遣、指派、转包和挂靠关系等五类比较特殊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作了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3、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4、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