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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关于已婚待孕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请问一下关于已婚待孕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请问一下关于已婚待孕女职工禁止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是:铅、汞、苯、镉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
三、四级的作业。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根据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