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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监护人幼儿报名

第一监护人幼儿报名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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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监护人幼儿报名时该怎么填写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 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三)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四)没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一监护人幼儿报名,大家看了上面所介绍的内容,应该能知道在填写第一、第二监护人时要按照实际家庭情况来填写,一般来说是孩子的父母,并且没有先后之分,如果有特殊情况,则按照法律所规定的顺序依次填写。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律师365网站上找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