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或者撤销所立遗嘱 法录帮 法律 2.27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如何变更或者撤销所立遗嘱因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给另一方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思而与其登记结婚的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TAG标签:遗产继承 立遗嘱 撤销 变更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