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撤销遗嘱和变更遗嘱有什么效力

撤销遗嘱和变更遗嘱有什么效力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如何变更和撤销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这就是说,遗嘱人可以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来变更或撤销之前所立的各种形式的遗嘱,而且公证遗嘱只能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来变更或撤销。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一定非要通过公证遗嘱来变更或撤销,但也要注意内容完整。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和见证人签名;录音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是有效的,危及情况解除后,有条件通过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自然也不能达到变更或撤销遗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