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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上市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发行人是否需要进行公告?
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申请人按照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及有关文件,并取得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后,应当在距其债券正式挂牌上市交易的5日前,向社会公告该债券的上市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应当将该文件置备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场所,供公众查阅。申请债券上市交易的,必须按照规定,保证其所公告的文件内容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