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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保安公司的条件

设立保安公司的条件

现代化小区都是有专门的物业服务公司来提供管理服务的,自然作为小区业主也应该支付给物管公司一定的费用。但是在业主与物管公司、人员之间也会产生物业纠纷。物业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同个小区的众多业主,在处理过程中,业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联合起来,一个案件的处理在涉案小区会产生示范效应,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社区稳定,给案件审理带来较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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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保安押运公司条件

(一)拥有必要办公场地、防护设施和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护运车辆;提供金融守护、押运服务的,还应当具有十辆以上符合《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且经公安部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专用运钞车;

(二)注册资金在三百万元以上;

(三)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四十名以上;

(四)建立健全符合守护押运服务要求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枪支(弹药)保库 (室、柜)及其安全防范设施,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有关公务用枪管理的规定。保安服务公司设立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子公司应当具备前款规定条件;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保安押运分公司或者押运分部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前款规定条件。

在我们国家公司的种类也是非常多的,主要是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来确定公司的具体种类,保安公司的法人代表需要具备的条件和一般公司法人代表都是一样的,比如说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等,当然就有特殊的地方是保安公司向公安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