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行政拘留保证金标准

行政拘留保证金标准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行政拘留保证金标准是怎样的呢?

治安拘留期间请假外出,应当要交纳保证金。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向拘留决定机关提出担保人,行政拘留保证金标准是或者按剩余拘留期限每日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被拘留人案件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