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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违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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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违约
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依据合同,若没有约定,则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