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会怎么判 法录帮 法律 1.4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会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TAG标签:公司经营 人员 企业 事业单位 公司经营纠纷 国有 失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