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立案标准 法录帮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2.2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三)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TAG标签:国有 事业单位 失职罪 人员 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