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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

同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
同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吗
1、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或者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2、刑法为了加强对幼女的特殊保护,推定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不具有性自主权,因此,只要是明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就视为侵害女性的性自主权。
3、奸淫幼女性强奸罪与一般强奸罪还是存在一定区别的,比如两者的即遂标准不同。一般强奸罪采用的标准为插入说,即施害者的性器官插入女性性器官才视为犯罪的即遂。但奸淫幼女性强奸罪则只要有性器官的接触即视为犯罪即遂。
同时,一般强奸罪中由于有使用暴力胁迫等行为特征,因此,只要是年满十四周岁的,都可以构成一般强奸罪。但在奸淫幼女型强奸罪中,如果男方是年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六周岁的,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又没有产生严重后果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