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可以争夺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法录帮 法律 2.3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状态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TAG标签:子女抚养 婚姻家庭 抚养权 女方 争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