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如何判罚 法录帮 法律 3.2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如何判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标签:安全事故 教育 刑事处罚辩护 设施 判罚 刑事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