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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员回避原则

司法鉴定人员回避原则
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情形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 担任过本案证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


(四)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委托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要暂停参与该鉴定工作,但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总体来说,司法鉴定回避申请书范本也是非常简单的,在写司法鉴定回避申请书的时候,您交代清楚自己和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然后中间交代清楚司法鉴定机构某些人员和本案存在的某些密切联系就可以。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司法鉴定机构一定会要求当事人回避的。因为我国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当中,就明确规定了司法鉴定人员必须要回避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