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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继承的遗嘱

附条件继承的遗嘱
遗嘱能否附条件,遗嘱可以附条件吗
热门城市:哈尔滨律师新余律师铜陵律师晋中律师六盘水律师四川律师乌海律师海口律师克拉玛依律师遗嘱一般是以书面形式作出的,与合同有点类似,因此有的人就在问了,既然合同可以附条件,那么遗嘱能否附条件呢?我国法律中对遗嘱继承做出了严格的条件限制,那么遗嘱继承的条件都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面的文章中进行了解。一、遗嘱能否附条件?《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因此,自然人在订立遗嘱时可以附条件。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为社会公共利益附加的义务,如须将遗嘱中指定的财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或兴办学校、科研机构等。二是为公民个人附加义务,即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给某一公民尽一定义务。但在附条件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在附义务的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权利而不接受义务。他必须在接受权利的同时,承担遗嘱人在遗嘱中为其设定的义务。如果该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二、遗嘱继承的条件是什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在我国,遗嘱继承是遗产继承的方式之一,它是依据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分割意愿来进行的,虽然立遗嘱是一种民事行为,但是它并不是任意的,只有符合法律的规定它才会有效。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已经对遗嘱能否附条件的问题有所了解吧。按照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在书写遗嘱的时候是可以附条件的,不过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过遗嘱继承人从该遗嘱中所应得的遗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