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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遗失太原

房产证遗失太原
房产证遗失委托
申请<
<委托>
>公证: 1.委托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委托人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3.委托授权处理事宜的依据;例如:委托管理房产处理遗产的,应提供委托人的房产所有权证或遗产凭证; 4.如委托出售房产,必须提供委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5.委托人必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书应详列委托人和授权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委托处理事项的权限;期限;有无转委托权;委托日期等;并由委托人签名和盖章; 6.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可要求公证员上门办理; 7.如要转委托他人时;转委托人必须提交原来的委托书; 8.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撤销委托的;应先提出撤销委托的申请书;并退回原委托书原件; 9.公证员要求提供与此项公证有关的其他证件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