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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许可证变更法人

人力资源许可证变更法人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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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许可证怎么变更法人?

一、申办须提交资料

1、《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

2、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书,内容包括: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目的、服务宗旨、服务项目和服务方法、经营目标等;

3、3名以上(其中1名为法定代表人)专职从业人员的身份证、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和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提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5、变更经营地址的,应提供办公和服务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属自有场所的,应当提交场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租赁场所的,应当提供经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应当提供经原经营地所属区及变更后所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加具意见的证明材料;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属人事调动,还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调动相关证明材料。

二、注销或歇业应提交资料

1、机构法人代表签署的注销或歇业申请书原件;

2、单位股东决议书原件;

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属法院裁定破产的,应当提供法院出具的破产裁定书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给回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