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判几年 法录帮 法律 2.13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标签:广播电视 刑事处罚辩护 刑事辩护 公用 电信 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