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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解范围

行政复议和解范围
适用于行政复议和解的范围是什么?
政复议和解制度的适用条件是:(一)和解事项限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问题;(二)行政复议当事人自愿和解;(三)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四)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签署并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