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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终于不需公证

房产继承终于不需公证
房产继承终于不需公证
下面是对房产继承不需公证问题的具体回答 ?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赠与房产办理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强制公证”了。至此,颁布于1991年、适用了25年的“强制公证”规定作废。 3种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无须再公证 一.继承房产。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商继承和诉讼继承。 二.赠与房产。 三.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产所有权转移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