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

代位权诉讼以谁的名义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以谁的名义

还是上次问的有关朋友的老公发生交通事故,现其老公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朋友想委托律师,并与律师签订了相关的授权委托书,但朋友不明白为什么授权委托书是以朋友自己的名义签字,而不是以朋友老公的名义并让朋友代签名,因为其老公仍健在?

1、应当是由法定监护人委托;
2、因为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