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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和赠与的效力

遗嘱和赠与的效力
遗嘱和赠与怎么过户房产

(一)赠与过户

1、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字,还需附有受赠单位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受赠的批件;

5、代表他人办理赠与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经过公证的委托代理书。

(二)遗嘱过户

1、在办理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中,咱们首先需要做的,便是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需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证明自己有权继承被继承人房产。

3、如果是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话,需要提交如下几种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的房产证、土地证或其他房产证明文件;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4、继承人便可到房屋所属的房产管理交易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如下几项:《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