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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个人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个人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