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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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个人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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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些小厂安全措施不到位,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工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受伤后,厂里不积极申报工伤的,个人可不能耽搁,可以委托家人代办。经过评定为工伤的,下面就得鉴定具体的伤残级别。那么,个人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个人做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书写工伤鉴定申请表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三、工伤鉴定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工伤鉴定主要是针对劳动能力方面的鉴定,由劳动局下面的工伤鉴定科办理。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包括申请表、工伤评定书、诊断证明等。如果交给家人代办,还得写一份委托书。劳动局受理的话,基本会半个月内出具鉴定书。之后就要走工伤赔偿程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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