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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非住宅房产税征收

天津关于非住宅房产税征收
征收非住宅房屋如何补偿

征收非住宅的,对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给予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房屋评估价值的6%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选择产权调换的,每月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停产停业期限按协议约定计算。提供了临时周转房的,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过渡期限延长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房屋评估价值的5‰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前,被征收房屋用于生产制造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可以适当提高,提高额度原则不得超过规定补偿额的50%。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坐落与工商、税务登记的证明一致,暂停办理通知公布前连续合法经营,并能够提供2年以上纳税记录的,停产停业损失可以结合实际用途按本条规定给予补偿。


由此可见,对住宅房屋的拆迁,重庆市按照房屋面积并结合家庭人口计算补偿标准,对于家庭人口三人以上的,最低拆除补偿折算面积是45平。居民可以选择拿现金或者以产权置换的方式拿到新房。涉及到商业用房的,政府会在房屋安置费的基础上发放停产停业补偿等。以上就是小编总结归纳的有关重庆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