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在户籍地还是申请地立案判刑 法录帮 法律 2.35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信用卡诈骗在户籍地还是申请地立案判刑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TAG标签:刑事辩护 诈骗 立案 判刑 户籍地 金融诈骗辩护 信用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