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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管制刀具故意伤害未遂的责任划分

携带管制刀具故意伤害未遂的责任划分

暴力犯罪是我国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十分突出的犯罪现象。由于国际恐怖活动的影响,海外黑社会组织向祖国大陆的不断渗透。国内暴力犯罪活动也日趋严重。运用法律手段遏制、预防暴力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是当前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环节。在中国,暴力犯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是中国刑法和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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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管制刀具故意伤害未遂

 公安部《对部分刀具进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梭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刀、双刀、三棱刮刀都属于管制刀具范围。

管制刀具属于凶器,若不加以禁止,会给社会安宁造成危害。从个人角度说,携带刀具后,若与人发生争吵甚至打斗,携带刀具的人很可能会不顾后果拔刀相向,进而构成严重伤害,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管制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