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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卖人

二手房出卖人
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
近年来,由于我国房价很高,有不少朋友选择购买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房屋出卖人发生违约,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但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人在追求卖房人违约责任时,要合理选择卖方承担责任的方式。那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如果已经发生了违约行为,那么在违约行为后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呢?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1、定金罚则:双方可以约定合同金额分之二十以内的定金,收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定金不予返还;2、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妨碍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3、违约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在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应该在二者中选择一个比较有利于自己的方式主张;4、赔偿实际损失: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二、卖房人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罚则也约定了违约金,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时究竟是适用定金条款还是违约金条款,其选择权在守约方,即违约方无权决定适用定金条款还是违约金条款。提醒大家,购买二手房者应该注意,约定定金或违约金条款时不能盲目地为防止对方违约而不恰当地约定定金或违约金的金额。我国法律规定,定金不应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违约金不应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除非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或达到约定标准,否则过高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