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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那么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接下来本站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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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每年什么时候缴纳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这要看当地税局是如何规定的,对一般企业而言,地税局要求每年第4季度缴纳。但对房地产企业则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确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起止期限为: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政府批文或签定合同之日)起,按已出售房屋(以合同签定·为准)所占土地面积进行减除,直至将所有房产出售完毕。我公司所在地区土地使用税是按季度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