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医疗卡报销比例 法录帮 法律 2.5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东莞社保医疗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以上是对东莞社保医疗报销比例的回答 TAG标签:报销 医疗纠纷 社保 东莞 医疗事故赔偿 医疗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