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用人单位具体如何约定试用期条件

用人单位具体如何约定试用期条件
用人单位具体如何约定试用期条件
基本条件类:
1、不符合招聘简章公示的任职资格或条件的;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技能的;
2、未经公司书面许可而延期到岗的;
3、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齐全规定证书证件及资料的;
4、入职培训后考试成绩低于XX分的;
5、身体特征不适合特定岗位需要的(但是要注意入职歧视的问题哦);
6、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
争议纠纷类:
1、不具备政府或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就业资格或手续的(这个对外籍人员尤其重要);
2、无法提供招工录用、社会保险缴交等所需证明、资料的;
3、与原单位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
4、与原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内的;
5、与其他用人/用工单位存在未了劳动争议或诉讼纠纷的;
6、入职后不按本单位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7、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劳动争议隐患的行为或事实;
8、因个人原因导致本单位无法办理招工录用或缴交社保手续的;
9、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
绩效类:
1、试用期内不能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内容的;
2、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3、试用期考核结果在60分及以下的;
4、试用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
5、试用期内无故缺勤(旷工)x天(含)的;
6、其他原因导致试用期绩效低下的;
7、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行为或事实。
诚信证历类:
1、被公安机关通缉在案或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2、正在接受或已经接受行政违法、刑事犯罪、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
3、曾经故意实施过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职务行为廉洁性要求,未被查处的;
4、向公司提交的材料或信息内容存在虚假或有故意隐瞒的;
5、持有或提交假证书、证件对本公司造成误导的。